补充公告: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8月6日-8月7日(星期五-星期六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河北辉燊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天马新居门口东侧一楼)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初步面试,资格初审和初步面试合格者方可取得笔试资格
4、报名时提交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退役军人提供有效的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页2份(退役军人是高中或中专毕业的,不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
(4)近期2寸蓝底同版彩色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5)《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须报名现场本人填写)。
(6)提供考生本人征信证明一份(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属地人民银行自助打印)
其他事项与下面相同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勤务辅警
2、招聘人数:29人
3、招聘要求:男性,大专以上学历,以劳务派遣方式到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以下简称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秦皇岛市常住户口(或生源地),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8月1日至1986年8月2日期间出生)
(三)截止到2021年8月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专业不限
(四)抚宁公安分局原离职人员不得报名;本市内其他公安机关有辅警经历报名者须持原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鉴定,说明辅警工作期间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属于辞退、开除、解聘等非正常离职(含通知后不到、录用后不到、培训时不到或录用后自动离开或被退回劳务公司的)。
(五)身体素质要求:
1、身高1.70米 (含1.70米)以上
2、身体质量指数(BMI)要求:指标在18.5-24之间【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即BMI=Kg/㎡】
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无纹身、无皮肤病、无不良嗜好、无吸毒史、无足疾、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以及不适合招录岗位的疾病。(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为1900元/月(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特岗费350元+层级工资+绩效工资,其中层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按照用工单位工资发放标准执行。
按规定配发执勤服装。经费由区政府拨专款予以保障。
(二)劳务公司为聘用人员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团体意外险等。
【备注】招聘详情以及报名表打印请点击链接>>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