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端人才
包括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同级奖项获得者
高端人才可以享受的专项优惠政策按照“一人一策”的方式保障其获得优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全职引进的给予不少于税后500万元的综合资助;以顾问指导、候鸟服务、技术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不少于税后100万元的综合资助。
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包括各种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国家重点基础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省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获奖者、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优惠政策:
1、住房补贴
可免费居住120平米左右周转房或5年内给予每年25万元的安家补助
2、工作扶持
带技术、带项目来我区创办企业的,从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起,当年对我区财力贡献额度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5年内按照当年对我区财力贡献额度的50%给予效益奖励;到我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前期工作和科研场所,3年内免租金或3年内提供1.5万元/年的租金补贴,需提供标准生产厂房的,免收首年租金或给予10%的购买补贴,需生产建设用地的,在用地政策上给予倾斜;人才创办企业在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因流动资金不足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政府按40%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不超过2年;人才创办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我区政府采购要求的,优先纳入采购目录。
3、科研支持
创办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时,区发改局等相关部门优先推荐,并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
包括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优秀称号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小学教师;省级名中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专科排名全国前10名医院的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医学类博士学位的医疗卫生人才等。
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优惠政策:
1、安家补助
引进的教育类人才可优先购买政府限价房;医疗类人才5年内享受每年5万-20万元的安家补助
2、编制管理
已超编、满编事业单位引进此类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周转编制
四、青年人才
包括4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等。
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优惠政策:
1、安家补助
博士可免费居住90平米左右周转房或3年内给予2000元/月的安家补助;硕士3年内给予1500元/月的安家补助;"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驻秦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3年内给予1000元/月的安家补助;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可帮助协调入住租赁型人才公寓。
2、编制管理
已超编、满编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燕山大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可由其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周转编制。
3、创业奖励,
每年会组织1次引进青年人才创业项目评选,根据项目对我区发展贡献程度评选名次,获得前3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