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自2021年夏秋季征兵起,在我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含经国家批准设立的民办高校、非全日制高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在享受现有各项优待政策的基础上,按照研究生10000元、本科毕业生8000元、专科毕业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所需经费由各县区(含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下同)财政负责解决。
二、奖励经费于每季新兵入营退兵期结束后,一次性发放到位。
三、每季征兵结束后,各县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本辖区入伍大学毕业生数量(含女兵)和基本信息(含银行卡号),报同级政府审批后,会同财政部门发放。
四、对已经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应征入伍的高级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参照大学专科毕业生奖励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