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由税务机关征收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保持原有征缴流程不变。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试点)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人持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核定表到税务部门缴费。
(一)在秦皇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到秦皇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税务窗口办理缴费事宜。
(二)在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到缴费人机构所在地人社局税务窗口或税务办税大厅办理缴费事宜。
三、工伤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人持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核定表到税务部门缴费。
(一)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登记,需到市医保窗口进行缴费申报的缴费人,到市医保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费事宜。
(二)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在网上完成缴费申报的缴费人,到缴费人机构所在地税务办税大厅办理缴费事宜。
(三)在各县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抚宁区、北戴河新区)办理工伤登记缴费人,到缴费人机构所在地医保中心税务窗口或税务办税大厅办理缴费事宜。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费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人持医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核定表到税务部门缴费。
(一)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需到市医保窗口进行缴费申报的缴费人,到市医保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费事宜。
(二)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在网上完成缴费申报的缴费人,到缴费人机构所在地税务办税大厅办理缴费事宜。
(三)在各县区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到缴费人机构所在地医保中心税务窗口或税务办税大厅办理缴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