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开具对象包括哪些人群?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温馨提示】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要求执行,涉及详细病情的可以咨询各区(县)疾控中心
二、办理要带什么材料?
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代办?
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代办,但必须有本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的相关病历、诊断材料等
四、哪里能办理证明?
原则上由本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疫苗接种点办理。不同的区(县)将根据辖区医疗机构和接种单位的分布情况,确定办理禁忌证明的单位
五、怎么样才算有效证明?
本证明需由医生根据申领人的身体状况和临床资料判断做出结论,须有医生签名并加盖接种单位或医院的公章方才有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