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秦返秦
1、凡曾在南京禄口机场转乘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秦返秦,已来秦返秦人员和确需来秦返秦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
2、中高风险地区来秦返秦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应满足居家隔离有关要求,凡不能满足要求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中高风险街道所在县区的来秦返秦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
4、中高风险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地区来秦返秦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请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变化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密切关注身边是否有来自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请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劝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秦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我市疫情防控部门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四、坚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间距、用公筷,在商场、餐厅、影剧院、体育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测温、验码、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个人身体状况,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向接诊医师如实告知个人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诊时做好个人防护,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发挥好“哨点”作用,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如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要主动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七、药店出售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落实销售实名登记制度,查验购买人身份证,帮他人购买的还应查验使用人身份证件,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并询问用药人员旅居史和接触史,发现疫情隐患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八、积极接种新冠疫苗。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可以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和新冠肺炎发病风险,请公众积极主动的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九、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扰乱防控秩序、拒不执行政府疫情防控决定、命令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