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门诊待遇
我市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元。已取得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参保城乡居民,不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二、门诊结算范围和方式
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及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高校医务室、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可划卡直接结算。
三、原门诊包干费结存费用
参保居民未使用的门诊包干结存费用,可仍按原渠道原办法执行。
四、门诊统筹实施时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