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新征程保险服务中心即日起开始征收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共12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为保证每位参保人员按时缴费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已在唐山市新征程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
二、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
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文件(唐医保字【2021】60号)规定: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职人员的缴费基数由原唐山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100%;
自2021年4月1日起,医保尚未在职转退休的且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需以在职人员相同的缴费基数,按7%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最低年限后方可转成退休身份,并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1.在职人员以唐山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735元/月为缴费基数。本次缴费6325.80元,预存6500元(含代理费);
2.2021年4月1日前已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以唐山市2020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2821.90元/月为缴费基数;本次缴费2502.36元,预存2700元(含代理费)。
三、缴费时间
本次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3日,9月4日将开始批量扣款,请参保人员务必在2021年9月3日前,就近在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内将医保费和代理费足额存入在我中心登记的中行存折(卡)中,并确保存折(卡)状态正常。
四、特别提示
1.本次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请各位参保人员务必按时存足本人应交的费用,并请于2021年9月15日后到缴费银行打印扣款明细,若扣款记录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以确保您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未及时办理停保或转出的参保人员,千万不要存钱,并务必于9月3日前将医保专用缴费存折/卡中的钱取空,待扣款失败后,您的医保关系将自动停保。
3.请参保人员务必核对存款账号是否为在我中心登记的医保扣款专用账号,避免因存错账户造成扣款失败,耽误您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4.因未及时缴费而扣款失败的,医保待遇自动停保,若想恢复待遇,需于每月的1日-20日持医保协议书、身份证、缴费存折/卡到我中心窗口办理医保复保手续。
五、缴费标准表(单位:元):
注: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2806175
唐山市新征程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