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地方特产
扬州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增至1350元。
2019年7月3日,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自2019年7月1日起,扬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60元调整至900元,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也由1290元增加至1350元,月增加60元。
原发放标准低于1350元的,按1350元计发。
TAG:标准 江苏省 最低 失业保险金 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