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从2017年开始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国家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财政补贴力度是逐年加大的。在医保基金来源中,财政补助占三分之二,个人缴费仅占三分之一。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合规费用超过50元部分,可按50%比例报销。每年可报销60元。在统筹区内连续参保满3年后,报销比例提高到60%。
门诊慢(特)病待遇:参保居民患有门诊慢(特)病种,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申报认定后,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带药处方量可延长到3个月。
住院待遇: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合规费用,年度最高支付15万元。
大病保险待遇:参保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16000元的,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保障,年度最高可支付50万元。
医疗救助:对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可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按各县(市、区)规定执行。
省内异地无异地:参保居民在省内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和定点药店购药费用可使用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无需备案,享受同城待遇。
城乡居民参保费用提高了,相应的医保待遇提高了吗?
随着缴费标准的逐步提高,参保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也在逐年提高:
1.门诊慢(特)病种种类增加。从2017年时的10几种,扩大到目前的43种(门诊大病17种,门诊慢性病26种)。
2.医保药品目录品种增加。从2017年的1535个品种增加到2021年的2800个品种。33种国家谈判药品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两病”纳入保障范围。从2020年起城乡居民如高血压、糖尿病纳入了基层医疗机构医保门诊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
4.医保报销比例不断提高。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65.38%,比2017年提高2个百分点。
5.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降低。推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价格大幅降低,切实减轻了患者就医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