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方式
按照分类组织参保的原则,采取集中收缴和零散收缴相结合的办法,各县(市、区)组织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民先行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或社区进行集中缴费。
采取零散缴费的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自助缴纳参保费用:银行网点实时缴费,税务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 网上税务局APP、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费缴纳”、支付宝“豫事办-社保缴费”等方式缴费。
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 320元/人。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参保待遇
(一)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14 周岁以下(含 14 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我市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的,其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 100元。参保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中医药服务项目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
(二)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260元/人。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不清零,可继续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完毕为止。
参保居民经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我市特殊疾病门诊和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门诊保障标准的患者,目录范围内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4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