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襄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
一、认定对象
符合《襄城县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办法》文件5个层次[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拔尖人才(C类人才)、高级人才(D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E类人才)]的高层次人才均可参与认定。
二、认定范围及条件
此次认定分三类范围申请认定:
(一)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企事业单位申报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为2020年1月1日后进入我县企事业单位,并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中:全职引进人才,须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C、D类人才每年须在襄城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博士须全职,E类人才须全职。
(二)新培养高层次人才。申报新培养高层次人才,须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2020年1月1日之后成长为符合A、B、C、D类高层次人才标准的。
(三)柔性引进人才。申报柔性引进人才(A、B、C、D类)须在2020年1月1日之后,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退休返聘、“候鸟服务”、项目合作、联合攻关、旅居服务、成果转化等方式引进来襄工作;用人单位与人才须签订1年以上协议,协议应明确柔性引进人才对象、工作任务或项目、在襄服务次数(时间)、薪酬待遇以及柔性引才的成果使用、归属和转让等内容。
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柔性引进的除外),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新引进或新培养的人才,在企业工作的A、B、C类年薪须达到15万元(含个人缴纳的个税和“五险一金”,下同)以上,D类人才年薪须达到12万元以上,E类人才年薪须达到8万元以上;在事业单位工作的A、B、C、D、E类人才不受年薪限制。
三、支持政策
经评审认定后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发放人才补贴,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激励政策;经认定的新培养高层次人才(A、B、C、D类),可享受除人才补贴之外的激励政策,经认定的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D类),除享受的人才补贴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同类别高层次人才的三分之一外,其他优惠政策不变。评审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发放“金襄英才”证书,为E类高层次人才发放“襄城县高层次人才”证书。经我县认定的“金襄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符合“许昌英才计划”申报条件的,积极推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