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暂住登记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当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1、申请暂住登记时,所属公安机关尽量选择居住地所属警务室,如果不知道居住地所属警务室,可选择居住地所属派出所。
2、个人申请暂住登记,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上门对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学校、单位、房主申请暂住登记,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反馈审核情况,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