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许昌居住证续期签注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由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登记站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不超过半年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超过半年申请补办签注手续的,需重新申报暂住登记。
办证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材料:
1.已过期居住证
2.本人身份证
3.暂住登记凭证
4.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一)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就读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