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阳大中专学生、毕业生分配入户办理材料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入户:
(1)《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
(3)《河南省普通高校新生录取花名册》。
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入户:
(1)《户口迁移证》;
(2)《就业报到证》;
(3)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扩展材料
出具户籍证明和关系证明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有效证件,本省户口迁移不再要求群众提供《户籍证明》。省外公民申请户口迁入我省,本人能够出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且公安机关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其信息的,不再要求其出具《户籍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