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阳市城乡居民医保退费
一、受理范围
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年度前发生户口迁出本市、出国(境)定居、死亡、参加职工医保、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等情况的,由本人或其家属持户口迁出证明、出国(境)定居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参加职工医保证明、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先到参保地税务部门办理个人缴费退费申请,符合要求的由医保部门负责退费。
为了方便您办理退费,建议您办理前先拨打参保地税务和医保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二、受理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属于上述受理范围的情况时,可在2022年1月31日前申请办理退费,原则上过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