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二、交通指南
途径一:乘坐9路公交车在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门口下车;
途经二:乘坐2路公交车到金凤朝阳路口下车右转200米,在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门口下车即到。
三、温馨提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