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以工代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程序
(一)申报 生产经营主体填报《岳阳市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批表》(附件1),市属企业填报《岳阳市市属企业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由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其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贫困劳动力和法人共同签字认可的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工资的相关凭证。
2、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劳动力的应提供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备案依据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农业合作社”、“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应提供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备案依据(劳务合同只提供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3.生产经营主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生产经营主体法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吸纳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和《岳阳市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花名册》。
6.生产经营主体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
(二)审核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受理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资料,并及时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劳动力的身份、就业和生产经营主体运营、吸纳就业及以工代训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在《岳阳市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市本级参保企业由市级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并审核。
(三)公示 各级人社部门将审核后的补贴名单在同级人社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部门将填报的《岳阳市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汇总表》,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