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岳阳市以工代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岳阳市(各县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基地、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劳动力,并通过在工作岗位上以实际操作的方式接受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经核实后给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的对象具体分为三类:
(一)就业困难人员。本文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为失业人员并经社区(村)、街道(乡镇)、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审核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对象。一是“4050”人员。城镇女性40-55岁,男性50-60岁;二是残疾人员。已领取《残疾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三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中有劳动能力且适龄人员;四是失地农民。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有劳动能力且适龄人员。五是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本文中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为失业人员并经社区(村)、街道(乡镇)、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审核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适龄人员。
(三)贫困劳动力。贫困劳动力是指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进行了实名登记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至省平台的人员,以及经当地扶贫部门认可自行采集录入省平台的人员。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劳动力的应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农业合作社”、“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应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