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时间
特别说明: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现已合并,统称“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的正常参保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备注:12月31日前参保缴(续)费的,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年
特困人员、1-2级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
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费标准为160元/年
如何参保
1、在校学生儿童以学校(含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为单位,秋季开学时统一办理;
2、其他城乡居民(含未参保学生)新参保,直接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3、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
如何缴费
1、银行缴费,凭身份证或医保手册到邮储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岳阳市各网点缴费;
2、网上缴费,下载“湘税社保”APP或扫码“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缴费。
首诊医院
城乡居民办理参保时,可就近任选一家市内定点医院作为住院首诊医院,原则上在首诊医院住院并享受医保待遇;因病情需要在市内非首诊定点医院就诊的,由就诊医院医保科负责办理转诊手续;因病情需要或急诊在市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的,按我市异地就医政策办理异地就医联网手续。
医疗待遇
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补偿额为30万元,合计45万元;门诊统筹累计最高保险金额为400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累计最高保险金额分别为360元和600元;发生意外伤害可享受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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