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问:衡阳城乡居民医保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医保是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缴纳说明】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代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要积极探索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网上银行缴费等便捷的缴费续保模式。已经缴纳的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城乡居民未在本统筹地区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不予补办参保手续,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原则上在出生28天内(特殊情形可在60天内)取得本市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出现役军人等因户籍变动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在统筹地区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在办理户籍手续后6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本年度12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