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办理地点
湘潭市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具有全日制应届和往届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等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迁入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落户的。
三、办理材料
迁入人员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形,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落户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
(二)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友户口簿。
(三)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四)落户在湘潭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提交本人申请。
四、预约方式
可在湘潭市网上公安局、湘潭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优先服务。
五、办理流程
高校毕业生拟将户口迁入我市(包括韶山市、湘乡市、湘潭县)城镇地区的,由本人持高校毕业证、户口簿内页(省外迁入为户口迁移证)到湘潭市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注:凡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社区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5297125
也可以在湘潭市网上公安局和湘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湘潭公安”留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