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医院
都昌县人民医院 | 东风大道96号 | 5188053 |
都昌县第二人民医院 | 都昌县矶山大道006号 | 5223735 |
都昌县中医医院 | 都昌县城东方大道968号 | 5166313 |
二、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
三、有效说明
证明需由认定专家组根据申领人的身体状况和临床资料判断做出接种禁忌认定,禁忌证明必须有两名及以上认定专家组成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有效认定。
四、可办理对象
新冠疫苗暂缓接种或者不可以接种的人群。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