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健康管理师资格证书,可直接落户济南!
办理条件:
具有健康管理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办理材料:
无房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的,需同时提供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无产权或使用权住房的,可选择下列户口接收地落户:
①在就业单位集体户落户,需提交落单位集体户说明(由本人提交,写明落户原因、单位详细地址并对无房情况进行声明);
②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租赁房屋或借住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落户,需提交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才集体户接收证明》;
③在近亲属家庭户处(不含农村地区)落户,需提交近亲属户口簿、关系证明,房屋权属人同意落户声明及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本人无住房声明及承诺;
④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租赁房屋或借住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需提交本人无住房声明及承诺(需写明租住地及借住地详址)
有房落户到自己房子上的所需材料如下: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有下列情形的,需区分不同情况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属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的,需提交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通过共享网络核查核验到的不再提交);
(2)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的,需提交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材料(限居民户口簿未体现亲子关系)、未婚声明(限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
4、需提交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无房落集体户办理流程:
有房落户流程如下:
第一步: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登记录入,微信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济南阳光户政,点击右下角菜单栏目“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办理-居住就业落户”,微信在线申报。
第二步:审核审批
1、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进入审核阶段。
2、如果条件不符合,微信会通知不予办理的原因,业务终止。
3、如果材料缺失或拍摄不规范,微信会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完善材料。
4、审核、审批通过,微信会通知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5、审批不通过,微信会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原因。
第三步:业务办理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办理时限:
由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核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形式正当的,一次办结准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