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事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适用范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
支持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在十大千亿产业领域创办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的,可依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个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款后可再次申请,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对资料齐全、信息准确、数据完整的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在工作日即时受理完成(不含公示、办理银行贷款等环节)。
申请材料:
1.《济南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在校生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无法查询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所在单位的意见。非济南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个人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就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
①通过登陆“泉惠企”济南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www.quanhuiqi.cn)“助企纾困”专区,点击进入查询并申报。
②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公共服务/个人担保贷款,选择注册登记地区县、街道(镇)进行线上申请。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注册地所在区县或街道(镇),“办事服务”中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服务” 事项下“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实施部门: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咨询电话:
历下区0531-86952351
市中区0531-86157593
槐荫区0531-87957908
天桥区0531-81601178
历城区0531-88112933
长清区0531-87267206
章丘区0531-83214628
济阳区0531-84238911
莱芜区0531-76216086
钢城区0531-75873066
平阴县0531-87891088
商河县0531-84884517
高新区0531-88871235
南山区0531-88112713
起步区0531-6660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