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注销)登记
二、服务对象
因单位名称、住所(地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等信息事项发生变更或因单位撤销、解散、合并、改制等原因注销登记的参保单位。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
市直: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服务区
芝罘区:芝罘区机场路9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楼社保大厅
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山区: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茂大厦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牟平区: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医保服务大厅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栖霞市:栖霞市腾飞路197号政务中心六楼638-641号
蓬莱市:蓬莱市南环路136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长岛试验区:长岛乐园大街101号社保服务大厅
龙口市:龙口市港城大道工商联综合体四楼大厅
招远市:招远市金融大厦128-1号三楼社保服务大厅
莱州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开发区: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101政务服务大厅
高新区: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1楼政务服务大厅
2.网上办理:参保人员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ytmpzwfw.sd.gov.cn),在网上政务大厅里登录医疗保障局分厅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或注销登记;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变更:
1.企业:《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登记表》;
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登记表》及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变更事项的材料。
注销:
1.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一网通办”系统注销,或实现与社保部门信息共享的企业,通过系统共享获取注销信息,无需提交申办材料。
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市直:6295106;芝罘区:6863027;福山区:2902180;莱山区:6716037;牟平区:4338036;海阳市:3221926;莱阳市:3360688;栖霞市:5217076;蓬莱市:5822683;长岛试验区:3218787;龙口市:8514889;招远市:2761022;莱州市:2730557;开发区:6372595;高新区:692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