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2、人均年收入低于2019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11元;
3、在当地无自有住房;
4、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5、在诸城市稳定就业5年以上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城镇户籍范围是指诸城市政区域范围内的非农户口家庭成员。
申请需提报的材料
1、上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1)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
(2)其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家庭成员2019年度收入证明(原件)。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无房证明;
(2)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无房产查询证明(家庭成员全部提供);
(3)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3、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所租房屋所有权证(父母租子女,子女租父母房子的视同无效)(原件、1份复印件)。无私有住房的,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原件)。
4、申请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籍的,除申请人外,其他家庭成员须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
5、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及97年以前的户籍卡(原件、1份复印件)。
6、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车辆价值6万元以下)
7、与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