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2月5日24时,我市共确诊2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其中,奎文区11例、诸城市2例,寿光市1例、安丘市1例、高密市1例、临朐县3例、昌乐县1例,昌邑1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均平稳。
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疫情信息报告要求,计入奎文区的11例病例分别为奎文区5例、潍城区1例、安丘市1例、昌邑市1例、高新开发区1例、经济开发区2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99人,解除医学观察279人,尚有32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这11例具体情况分别是:
第一例:患者辛某,男,24岁,某士官学校(武汉市洪山区)学员。1月20日,从武汉辗转太原后到安丘;1月22日,因发热、咳嗽在安丘市某卫生室就诊;1月25日,收治潍坊市人民医院隔离病房。1月26日,经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月26日)
第二例:王某,男,34岁,在武汉居住,1月19日由武汉到潍城;1月26日,因发热到潍坊市人民医院就诊,CT结果显示左肺炎症,收治隔离病房;经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28日,核酸检测复检结果为阳性;1月29日,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月29日)
第三例:姜某,男,45岁,昌邑人,货车司机。1月19日从武汉返回家中;1月29日,因发热到潍坊市人民医院就诊,CT显示肺部炎症,收住隔离病房;1月30日,经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月30日)
第四例:张某某,男,45岁,经济开发区人。有外地3天旅行史(个人隐匿)。1月21日,因咳嗽收住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月2日,经追溯性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第五例:夏某某,男,33岁,奎文区人。与张某某有共同外地3天旅行史。1月20日,因头疼发热在家自服抗炎、镇痛药物。1月28日,以“发热8天,咳嗽、胸闷2天”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收住传染病房隔离治疗。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第六例:陈某,女,31岁,奎文区人,与夏某某系夫妻关系。无外地接触史。1月24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1月27日,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收住传染病房隔离治疗。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第七例:于某某,男,27岁,奎文区人,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某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3日,收住阳光融和医院隔离病房,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4日,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第八例:孙某某,女,49岁,经济开发区人,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某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3日,收住阳光融和医院隔离病房,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4日,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第九例:刘某某,男,47 岁,济南市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2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第十例:韩某某,女,62 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2日,因发热7天到定点医院就诊,CT检查示双肺炎症,收住隔离病房。2月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第十一例:戴某某,男,48岁,奎文区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曾于1月21日与张某芳接触,同车20余分钟。1月25日开始发热,后缓解。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