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0年第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020武汉流感疫情最新消息!#国内确诊969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1月31日9:16更新)
1月3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982例,新增重症病例157例,新增死亡病例43例(湖北省42例、黑龙江省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7例,新增疑似病例4812例。
截至1月30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692例(四川省累计确诊病例核减1例),现有重症病例1527例,累计死亡病例21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71例,共有疑似病例15238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3579人(北京市核减2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4201人,共有10242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8例:香港特别行政区1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例,台湾地区9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