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身份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居住在临沂市行政范围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携本人代为申领;
3)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
4)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办理时间
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指纹信息:需本人前往户籍地派出所采集人像及指纹;
3)身份证寸照及照片回执。
办理流程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居民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第二步:提交材料
居民向公安机关交验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寸照及回执;
第三步:指纹采集
居民本人在公安机关进行指纹采集;
第四步:选择领取方式
居民选择自己领取的,公安机关发放领证回执;选择邮寄证件的需填写邮寄地址等信息;
第五步:公安机关制作身份证,完成后短信通知或寄出;
第六步:居民凭领证回执领取身份证(选择邮寄的在快递到达时支付邮费)。
办理地点
》》》临沂各区县市的派出所
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免费。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内。
身份证有效期
1)16周岁以上公民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10年、20年、长期;
①16周岁—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
②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
③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其他说明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