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
一、已落实毕业去向
1、去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士官及文职、国有企业
就业单位有人事接收权
档案接收单位:用人单位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用人单位。
2、去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一般企业
就业单位无人事接收权
档案接收单位:根据毕业生意愿可选择就业单位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毕业生就业单位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3、升学
档案接收单位:录取学校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录取学校。
4、自主创业、自由职业
档案接收单位:根据毕业生意愿可选择创业(就业)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毕业生所选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5、出国(境)、其他形式就业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6、异地就业
档案接收单位:请咨询就业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
各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程序和规定不同,请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信息为准。
二、未落实毕业去向
1、省内生源毕业生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2、省外生源毕业生
档案接收单位:根据各省提供的派遣地址表
各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程序和规定不同,请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信息为准。
山东省派遣地址表: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