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须知
集中缴费期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错过缴费期虽然可以补缴但可能缴费更多,享受待遇期更短。2021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本次个人缴费金额),政府财政补贴为每人每年550元。
缴费入口:山东电子税务
一、缴费时间
1、集中缴费期(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缴费
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期为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其中,政府资助人员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缴费(补缴)
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缴费标准:280+550=830元。(无法享受政府补贴)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3、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缴费(补缴)
按照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总额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助=830元),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为确保享受全年医保待遇,请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参保缴费
二、新生儿参保
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6个月后参加居民医保的,按照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总额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助),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之后新认定的政府资助人员,已缴费参保的不再进行政府资助,未参保的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代缴手续,年度内享受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缴费人除在社区、村居(学校)集中缴纳外,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的基础上,可以通过银行查询缴款(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缴费(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自助办税机、银联云闪付等)、服务大厅缴费(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等渠道完成医保费缴纳。
目前,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交通银行、临商银行、邮储银行、济宁银行、日照银行、光大银行。各县区选定开展医保费缴费业务的银行不同,缴费人可根据本县区实际选择相应银行办理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