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低收入标准:
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不超过其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再细分为以下四类低收入家庭标准:
Ⅰ类家庭:
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家庭,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Ⅱ类家庭:
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低收入家庭;
Ⅲ类家庭:
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且不高于80%的中低收入家庭;
Ⅳ类家庭:
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且不高于100%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