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材料:
1.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内地婚姻:双方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4.涉港澳台、涉华侨、涉外婚姻:双方当事人的有证身份证件,本人的无配偶证明,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婚姻登记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
2.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