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济宁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申请流程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实行单位驻地管理原则,申请可由用人单位集中申报,也可由个人单独申报。
(一)申请人填写《济宁市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于每月的1日至10日到单位驻地的区为民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申请;
(二)每月的11日至25日,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就业登记、社保和公积金缴纳、住房等信息进行联审联查;
(三)市住房保障中心于每月月底前对当月批次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网站:https//www.jnszfbzzx.cn/)。公示期满符合保障条件的,纳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网站公告等形式通知申请人。
各区为民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1、任城区:任城区为民服务中心(琵琶山北路30号)中厅二楼住建局E214窗口,0537-5660663
2、济宁高新区:高新区市民中心(崇文大道5566号高新区科技中心C馆)三楼92号基本建设窗口,0537-6539081
3、太白湖新区:市为民服务中心(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综合受理窗口A17,0537-6537134
4、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为民服务中心(呈祥大道与嘉美路交叉口)6号楼二楼F5窗口,0537-6990919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