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
二、参保方式
以户为单位,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称街保中心)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信息确认、费用代收等工作。其中,市内三区居民在三区范围内可通过街保中心就近办理参保与缴费核定。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3、《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可以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
四、集中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2022年9月至12月为2023年度的集中缴费期。
五、缴费标准
2023年度,暂不调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其中,青岛市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继续按照每人每年462元的标准,选择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继续按照每人每年395元的标准,在校大学生继续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缴费标准执行。
六、缴费渠道
缴费人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居民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后,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按规定进行选档、缴费:
➤自助缴费
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税税通APP(“个人办税”)、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云闪付(“城市服务”)、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社保费模块;
➤银行查询缴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目前办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纳的银行为: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上述银行各网点均可以办理。
其中: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同时开通了网上及手机银行办理业务;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青岛银行开通了手机银行办理业务;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手机银行支持用数字人民币缴纳居民社会保险费。
➤服务大厅缴费
各区、市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
七、其他事宜
(一)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继续执行政府令规定,按照以下方式缴纳:
1.成年居民和未入学 (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区(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由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代收。
2.大学生和已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其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代收。
(二)参保居民如需变更缴费档次,应在集中征缴期缴费前办理,未变更的,税务部门将沿用上一年度缴费档次。对采取银行协议扣款缴费的人员,如需要修改缴费档次,应在11月1日前完成。缴费或扣费成功后,缴费档次无法修改。
(三)采取其他方式缴纳社保费的居民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及时足额缴纳2023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社保待遇正常享受。
(四)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居民,申请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并经本人承诺未在青岛市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就近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点此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