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出院时在定点医院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手续后,凭住院收费专用票据、保险费用结算单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到医疗救助专门服务窗口,通过一站式医疗救助平台给予救助。
(二)其他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的,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居民医疗保险证(卡)、医疗机构诊断依据等证件、材料和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单据,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区级民政部门审批。对于急需救助的突发性疾病,应当特事特办,及时救助。在保证对象真实、材料准确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简化相关程序。
1.申请。个人申请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到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审核。各街道办事处报区社会保障处汇总交区民政处进信息平台进行身份审核
3.提供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提供材料:
大病救助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算单,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4.复核。各街道办事处审核救助材料确定救助金额后报区社会保障处复核
5.补助金由社会保障处发至申请人社保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