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济宁市医保报销材料
1.出院证
2.结算票据
3.费用明细单
4.病历复印件
5.医疗保险卡
6.医疗发票
温馨提示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