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福州公租房保障方式有哪几种
两种
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具备中心城区居民户籍的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应勾选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不具备中心城区居民户籍的家庭,均实行租赁补贴。
(一)实物配租
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根据家庭人口确定,即一、二、三人户家庭原则上分别配租45、55、65平方米左右户型。
由市国有房产中心结合房源供应情况分批组织配租,轮候期满6个月仍未配租的,自第7个月起由市国有房产中心通知有关家庭办理租赁补贴手续,开始发放租赁补贴至实物配租。
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可结合实际情况,对一、二、三人(含三人以上)户家庭配租低于上述45、55、65平方米面积标准的房源。统一按市场租金标准(按公租房小区周边同等级社会化租赁住房租金价格进行评估)的50%收取。对于愿意下靠承租较小面积房源的家庭,给予20%的租金减免。
实物配租家庭无故未参加配租活动或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的,由市国有房产中心汇总报送相关保障资格登记部门取消保障资格,相关家庭自资格取消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
(二)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发放,由市国有房产中心负责,在资格登记之日的次月通知保障家庭办理相关租赁补贴核发手续。每月租赁补贴金额=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保障面积标准。一、二、三人(含三人以上)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45、55、65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保障面积补贴市场租金标准的50%(非户籍家庭以在福州工作、学习且取得居住证的家庭人口作为保障家庭人口依据)。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公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