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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黄埔人才绿卡申请政策原文(黄埔区人才绿卡办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1 19: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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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暂行办法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广州市人才绿卡行政审核事权的通知》(穗组通〔2019〕53号)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人才绿卡申领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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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凡符合本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领人才绿卡:

  1.经本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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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有一定国(境)外工作、学习和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高层次人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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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本市年度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或本市引进的重大产业招商项目中,现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任职骨干技术岗位人员。

  4.工资性年收入达到6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人民币以上在穗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及外籍人员。上述标准随广州市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当调整。

  5.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本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人才。

  6.持有外国专家证的高端外籍人才。

  7.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三)符合本区人才引进需要,每年在本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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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区引进的重点项目、重点科研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在本区创业或工作时间未满6个月的,由引进单位提出申请,区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五)对本区引进的重点项目、重点科研机构,给予申请单位一定的名额,具体人员由引进单位提出申请,区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二、申领流程

  人才绿卡申领全流程网办。

  具体如下:

  (一)申请。

  申领人登陆“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按相关流程指引进行申请、上传相关报表和附件材料。符合申领条件(四)的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申请,申领后6个月内应补齐相关资料,如无法按期补齐资料,收回广州市人才绿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申领人自行承担。符合申领条件(五)的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申请。

  (二)核定。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认定。

  (三)制证。

  市公安局收到制证信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四)发证。

  人才绿卡完成制作后,市公安局在3个工作日内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发放。

  三、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国家、省、市出台有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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