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领指南
(一)补贴对象
《关于实施“泰汶专才”计划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2019年7月11日)实施以来,新引进在我市辖区内企业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房,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学历青年人才:
1、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毕业研究生或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
2、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或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硕士研究生。
(二)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市首次购房的,分别按照总购房款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自购房之日起,不再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待遇。
2.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一套房产只可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报条件
1.所在企业或创办企业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新泰;
2.新引进人才需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企业工作;创业人才需在企业占股30%以上,且正常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四)申报材料
1.《新泰市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补贴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
4.购房合同或房屋权属证书及购房发票复印件;
5.人才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明细(由人社局通过社保系统查询);
6.申请补贴人员股权证明(创业人员提供);
7.申请补贴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保卡复印件。
(五)申报方式
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按要求整理扫描后,于11月30日前将PDF格式发送至xtsrczxzhk@ta.shandong.cn。
符合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条件,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