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
根据泰安市要求,对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2022年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1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缴费医保待遇。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市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1、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下图)二维码实名认证,增加人员信息后缴费;
2、 是原村组、社区可以利用农金通、裕农通缴费渠道缴纳;
3、是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泰好办”自助机器自助缴纳;
4、是居住地就近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泰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柜台缴纳。
三、注意事项
1、务必于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否则会影响待遇享受!
在集中缴费期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月起计算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中2022年6月30日之前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7月1日后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须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
2、新生儿缴费看这里!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其出生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该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缴纳其出生年度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年度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六个月参保缴费的,按照居民参保政策执行。例如,10月15日出生,缴纳2022年度保费的,2021年10-12月不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其先缴纳2021年度的医保费270元,再缴纳2022年度的3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