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保,理赔前需要注意什么?
1.参保人如需住院,需在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2.报销前,需要先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困难救助保险等政府举办的保险报销;
3.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2万元。如未超过2万元,则暂未达保险的报销标准。
泰安市民保,理赔的方式有哪些?
1.线上申请
关注并登陆“泰安市民保”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中心-在线理赔”进行线上理赔申请。
2.线下理赔
(1)前往或者邮寄理赔材料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服务网点办理“市民保”理赔。
(2)可拨打承保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咨询就近服务网点。
保险公司线下服务网点
理赔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住院医疗费的理赔材料
1.被保险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大陆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新生儿或未成年人出险,需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复印件)
3.病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住院病历(原件)、出院记录/小结(原件)、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基因检测报告、CT/MRI报告、病理及其他各项检查检验报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大病(互助)保险结算单,特药处方(原件)
5.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复印件)
6.若存在第三方先行赔付的情况,需提供第三方结算分割单(原件)及与之对应的病历资料、发票复印件或原件、费用清单、处方、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复印件等全部理赔材料
7.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原件)
8.当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原件)
9.保险期间内,社会医疗保险关系转至其他城市: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在本产品约定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经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向本产品申请理赔;
(2)申请时须同时提供被保险人购买本产品时是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或山东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有效证明:医疗保险的缴费记录,或单位(或医保局)出具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