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肥城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填表及提供证明材料说明:
一、本表须用钢笔或中性笔正楷填写,要求字迹清晰,涂改无效。
二、本表由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的中请人据实填写。保证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住房、婚姻、就业等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阶段性租赁补贴的,一经发现,房产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对虚假行为进行纠正,由用人单位代为追缴已发放的补贴,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家庭和个人的有关行为记入住房保障档案,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三、申请家庭需提交申请审批表、租赁住房备案证明、无房证明等材料原件,劳动合同、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附加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
四、表内有关栏目填写说明:
1、家庭成员:指夫妻双方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单身人员。
2、自有住房: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宅基地住房、集体土地上住房:已办理预(现)售备案登记的住房;拆迁安置房(含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其他方式实际取得所有权的住房等。
五、申请家庭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有关单位务必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