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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居民大病医保如何申请(泰安大病门诊医保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2 15:52:21
The Beginning

  泰安居民大病医保申请

  办理地点: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统一组织查体鉴定,门诊慢性大病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受理。

  办理流程:

  1、受理。

  1)在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由经治科室填写的《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申请表》。

  2)在非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近期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血友病、晚期恶性肿瘤、精神病患者也可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诊断证明等材料),由经治科室填写的《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申请表》。

  2、审核鉴定。

  甲类病种随时办理,医疗待遇当月享受;

  乙类病种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组织审核鉴定,审核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在医保结算系统设定确认,医疗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

  审核未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异地办理。

  长期居住外地,可在异地选择一家医院作为门诊慢性大病定点医院,申请程序参照参保地的规定。

  》》泰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注意事项: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统一制作发放《门诊慢性大病医疗证》。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制发《门诊慢性大病医疗证》,也可在本院门诊病历上加盖“门诊慢性大病”字样代替。医保医师不需在门诊病历上重复记载处方内容,仅需注明开方日期、处方量(天数)和开方医保医师姓名即可。对门诊慢性大病用药、检查等情况,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进行审核。

THE END

TAG:门诊  大病  医疗保险  医疗机构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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