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企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企业单位:
1.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和《企业职工增(减)变化申报表》(一式二份)(社保经办机构处领取)。
2.职工花名册,工资报表、应付工资、成本费用明细账等财务原始凭证。
城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企业单位:
1.从事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2.申报资料经初审符合规定的,提交上述办理材料;
3.随机确认登记编码,登录参保单位、参保个人的基本信息,留存《社会保险登记表》、《企业职工增(减)变化申报表》和审核材料复印件等资料。
城乡居民: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上述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登记人员制发社会保障卡。暂不具备使用社会保障卡条件的地区,可暂时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用于缴纳保险费或领取待遇。
办理地点
1.企事业单位:
泰安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0538-6991838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望岳东路市政大楼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2.城乡居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