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开始啦!
2022年度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个人申报开始啦!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个人申报,申报期为4月1日至5月31日。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乳山市户籍,年满60周岁(196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可在本年度提出申请)的城镇居民;
· 属于独生子女父母(现只有一个子女,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参加威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没有从业单位归属,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2002年9月28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
属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的,不执行本制度。
补助标准
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金。超过60周岁的人员以首次申报年度为起始发放年度。
提供材料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居民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本人和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1 寸免冠照片2 张、本人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卡(折)(有《退休证》的携带《退休证》)等到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申请。
资格认证
往年已纳入的对象须于5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原申报地村(居)进行身份确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由当事人持当月刊物、身份证、户口本个人页拍照,通过QQ、微信、邮箱等方式将相关证明照片报给村(居)委会进行生存状况认证。有条件的居民也可以手机下载 “爱山东”APP进行网上认证。
无故不进行认证的补助对象视为退出,停发补助金。
具体政策由市卫健局妇幼健康与人口家庭科或者各镇(街)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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