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社保服务大厅恢复现场服务
广大参保单位和市民朋友: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疫情形势总体向好,按照“实行分级分区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部署要求,自3月28日起,市社保服务大厅有序恢复现场服务。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您的健康和安全,建议您近期“非必要不到大厅”,积极采取“线上办”“帮代办”的方式办理业务;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建议您“延期办”“错峰办”“安全办”,最大程度降低人员流动和聚集造成的风险。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 优选“线上办”,既方便又快捷
建议您优先选择“威海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威海人社”手机APP、门户网站“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等渠道,线上办理职工增减员、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资格认证、参保证明打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等业务。对于工伤住院职工,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可在医院直接联网报销(可以开展联网结算的医院是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威海卫人民医院)。
● 我们“帮代办”,提供个性服务
对于业务咨询,您可拨打服务电话:12333。对于业务办理和咨询,您也可拨打市社保中心业务科室电话咨询有关业务办理事宜,有关材料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我们将为您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 可以“延期办”,待遇不受影响
(一)对于非急办业务,比如工伤医疗费(康复费)报销、工伤伙食补助费报销、工伤交通食宿费报销、工伤辅助器具费报销、伤残待遇(工亡待遇)申请,职工、居民去世后一次性待遇申请等业务,不受时限限制,建议您暂缓办理,待疫情完全解除后再行办理。
(二)对于一些有时限限制的业务,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办理的,允许“延期办”,不影响权益:
1.未及时完成2、3月份申报缴费的,可延后至4月30日前缴费,不加收滞纳金,相关待遇不受影响。
2.未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延后至4月30日前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其养老金计发时间,仍按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殊工种职工申请)的次月计发并补发。
3.未能拨付的部分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将延后至4月30日前补发。
● 建议“错峰办”,避免人员聚集
如您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建议您错峰办理。根据平时人流量统计,每周人流量高峰时段为周一、周二、周五,每日人流量高峰时段为上午09:45-11:00,下午14:00-15:45,请您合理安排时间,选择非高峰时段办理业务,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您也可以提前打电话咨询预约时间,预约电话:5190980。
● 请您“安全办”,加强个人防护
如您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开展进厅防疫检查登记,具体要求为“1113”:“一扫”(扫公共场所码)、“一测”(测体温)、“一验”(验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查”(查佩戴口罩、查健康码、查行程码),符合要求的准许进入大厅。对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由工作人员代扫公共场所码,查询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情况。办事过程中,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间距,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大厅,避免人员聚集。我们将全力做好大厅通风、消毒、间隔防护等防控工作,为您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环境。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