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一、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二、受理单位
参保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三、办理依据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 号);
2.《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鲁人〔1997〕3 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 号);
4.《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5〕48 号);
5.《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57 号);
6.《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鲁人社发〔2020〕4 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 (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六、申请材料
1.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人事档案;
2.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或辞职(退)的证明;
3.身份证原件;
4.因个人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七、办事流程
1.线上:流动人员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档案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
2.线下:流动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原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地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信息给予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本级:0631-5193676
环翠区:0631-5228927
文登区:0631-8458456
荣成市:0631-7571538
乳山市:0631-6651926
高 区:0631-5626012
经 区:0631-5985715
临港区:0631-5551205
南海新区:0631-8458456
2.监督电话:0631-5190916
十一、办理地点
市本级:环翠区胶州路 7 号 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环翠区:环翠区海裕城E座 2 楼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文登区:文登区世纪大道 84 号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荣成市:荣成市府西路 178 号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乳山市:乳山市深圳路 108-7 号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 区:高新区抚顺路 1 号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经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 66 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临港区:临港区江苏东路 15-1 号 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海新区:文登区世纪大道 84 号 文登区人社服务大厅-南海新区业务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