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一、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二、受理单位
参保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人发〔1996〕118 号);
2.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 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 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 号);
5.《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办发〔2018〕36 号);
6.《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鲁人社发〔2020〕4 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所收集材料属于委托存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
六、申请材料
存档(或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七、办事流程
1.线上:申请人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用户注册或登录-档案服务-档案材料收集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符合材料收集要求将材料邮寄至档案存放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线下:申请人通过档案存放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鉴别。属于归档范围的,工作人员将档案材料归档;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重新制作或补办手续。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真实有效且属于归档范围的,即时受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本级:0631-5198153
环翠区:0631-5228927
文登区:0631-8458456
荣成市:0631-7571025
乳山市:0631-6652351
高 区:0631-5626012
经 区:0631-5985715
临港区:0631-5551205
南海新区:0631-8458456
2.监督电话:0631-5190916
十一、办理地点
市本级:环翠区胶州路 7 号 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环翠区:环翠区海裕城E座 2 楼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文登区:文登区世纪大道 84 号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荣成市:荣成市府西路 178 号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乳山市:乳山市深圳路 108-7 号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 区:高新区抚顺路 1 号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经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 66 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临港区:临港区江苏东路 15-1 号 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海新区:文登区世纪大道 84 号 文登区人社服务大厅-南海新区业务受理窗口